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0-25信息來源:黨委黨建部
為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于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21號)要求,金融監管總局于近日印發《關于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商業保險年金的概念,提出了推動業務發展、加強監管的相關舉措。
商業保險年金是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第三支柱產品的統稱。《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商業保險年金的概念,即商業保險公司開發的具有養老風險管理、長期資金穩健積累等功能的產品,包括符合條件的年金保險、兩全保險、商業養老金等。二是提出推動商業保險年金發展的政策舉措和監管要求。三是優化個人養老金產品供給,提升產品的多樣性和投保的便利度。四是支持創設兼具養老風險保障和財富管理功能、適合廣泛人群購買的新型產品,要求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五是建立健全統計制度,加強監管制度體系建設,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的發布,有利于引導保險公司發揮精算技術、長期產品開發和長期資金管理的優勢,為人民群眾提供豐富多樣的養老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服務。金融監管總局將以《通知》發布為契機,推動保險公司加快補齊第三支柱養老短板,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不斷優化產品和服務,打造人民群眾信賴的行業品牌。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83334&itemId=861&general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