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險”提高金融消費者風險防范意識
發布時間:2021-05-13信息來源:英大財險
問題:涉水行駛導致發送機內部損失,保險賠不賠
2019年P先生購買了車險。當年8月的利奇馬臺風,保險公司接P先生報案稱,他駕駛車輛在積水路段行駛過程中車輛突然熄火。車輛拖至4S店檢查,駕駛艙內有積水,打開發動機艙,發現空濾濕透,進一步檢查發現發動機咬死,連桿彎曲。保險公司定損員很遺憾的告知P先生,因其未投保附加保險---涉水險,涉水行駛導致的發動機內部損失將無法獲得理賠,其他損失可正常理賠。由于該4S店為保險公司的合作單位,經協商,P先生發動機內部損失的維修費按保險公司與4S店合作協議的折扣給予優惠,減少了P先生的損失。
案件評析:
在2014條款中,在臺風,暴雨等極端天氣中,涉水行駛,或停放中因積水上漲導致水淹,可在車損險范圍內正常理賠。但是在涉水行駛過程中造成發動機內部損失的,如未投保附加險—涉水險,發動機內部損失將無法理賠。
在2020年9月19日新實行的2020條款中,涉水險已并入車損險內,如果是20條款保單,在涉水行駛過程中如發動機內部受損,也可以正常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