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險:私開客戶車輛出險,服務站人員自擔風險
發布時間:2021-05-20信息來源:英大財險
案情簡介:
唐某駕駛標的純電動廂式運輸車,在北京市豐臺區行駛,由于行駛中發生碰橋墩事故,導致標的車左前部受損。接案后保險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勘,經查勘:案件證件合格有效,現場碰撞痕跡明顯,事故情況屬實。在核實案件出行目的過程中,發現標的車駕駛員唐某為服務站工作人員,出險車輛是在維修期間,車輛出廠試車中,因轉彎躲避車輛導致出險。
案情分析:本案系服務站工作人員在被保險人車輛維修期間私開車輛出險,保險人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并告知被保險人該情況不屬保險責任范圍,協助被保險人與服務站進行溝通,最終服務站自行承擔車輛損失,得到了被保險人的認可。
案件提示:
依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范條款》第22條第3款規定,被保險車輛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均不負賠償責任。機動車輛在維修期間因維修廠工作原因導致車輛損失,是機動車輛保險列明的除外責任。車輛出險維修時,車主應記錄車輛里程,提車時認真檢查配件是否更換,如遇工作人員私開車輛出險事故,及時聯系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合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