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險:充分行使知情權,明白投保更安心
發(fā)布時間:2022-03-17信息來源:信息部
案例簡介
2021年7月,消費者王女士希望通過在保險公司信任的閨蜜買到一款適合自己的保險,自己直接簽字確認,無需介紹具體內容。但經過閨蜜的勸說后,自己主動到保險公司,聽工作人員詳細介紹了保險責任、保費金額、交費方式等內容,介紹了多款產品保項的異同,并指導王女士仔細閱讀了條款內容,建議王女士好好考慮下再做決定。王女士最終選擇了一款自己滿意的保險產品。
案例分析
本案中,保險公司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向消費者提供了格式條款,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如實向消費者介紹了保險合同的相關內容,有效的維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溫馨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