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傳月▏糾紛多元化解小課堂
來源:天津分公司供稿
發布時間:2024-09-10信息來源:英大財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配套機制,積極主動與消費者協商解決矛盾糾紛,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促進矛盾糾紛化解。消費者向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組織請求調解的,銀行保險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調解。
行業糾紛調解的優勢:
1.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糾紛調解從專業第三方的角度,有效化解雙方信任危機及消費者專業知識不足問題,能夠有效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和合法權益。
2.節約時間和經濟成本。糾紛調解不受嚴格司法流程的約束,可通過線上線下開展流程相對簡便,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同時參與調解方涵蓋各專業領域專家,有助于快速形成調解建議被雙方所接受,節省時間和經濟成本。
3.提升雙方的法治意識。糾紛調解是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參與保險糾紛調解活動,雙方當事人能夠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法規,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有助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識。
消費者如何申請行業糾紛調解:
廣大金融消費者可以自行向當地銀行保險業糾紛調解組織提出申請,也可以由銀行保險機構代為向當地糾紛調解組織提出申請。當事人聯系糾紛調解組織時,需按照要求提供個人聯系信息、相關訴求和資料,便于行業糾紛調解組織進行相關調解。